北京坤瑞律师事务所赢得“利格列汀”重大专利案件

2022-09-06

2022年9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了58103和58106号专利无效宣告审查决定,分别维持ZL201510299950.3和ZL03819760.X两件中国专利(下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有效。坤瑞律师事务所受专利权人勃林格殷格翰制药两合公司的委托为该系列专利无效案提供法律服务。

两涉案专利涉及勃林格公司所开发的重磅抗糖尿病药物“利格列汀”(商品名:欧唐宁®)。利格列汀具有稳定持久的降糖效果,无需根据患者肝肾功能而调整剂量,且不增加心血管风险,这些独特的优势使其成为全球最畅销的抗糖尿病药物之一。此外,中国首批两件重大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案正是依据两涉案专利之一做出的侵权行政裁决,这也使得该系列无效案审查过程及结果持续受到业内的关注。

根据该重大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案的裁决书,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和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利格列汀仿制药的行为分别侵犯了两涉案专利之一即ZL201510299950.3的专利权。其中的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正是本系列无效案的无效宣告请求人。

该系列无效案的审查过程可谓一波三折。在2021年9月和11月,无效宣告请求人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和第26条第3、4款为由,先后向两涉案专利提起了第一轮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坤瑞团队在封新琴律师的带领下对涉案专利和请求人引用的证据进行了充分研究和探讨,根据医药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了切实有效的争辩策略,在2022年3月21日对第一轮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举行的口头审理中,坤瑞团队对请求人的各个无效理由和证据进行了有理有据的答辩。在口审后不久请求人撤回了对两涉案专利的第一轮无效宣告请求。请求人于2022年4月又对该两涉案专利提起了第二轮无效宣告请求。在对两涉案专利提起的第二轮无效宣告请求中,请求人补充了多个新证据,无效理由依然是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和第26条第3、4款。面对对手有备而来的一波又一波的猛烈攻势,坤瑞团队在仔细分析了请求人所提供新的证据之后,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了答辩策略,在2022年8月16日举行的口头审理中再次充分阐述了涉案专利应当被维持专利有效的理由。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无效部合议组于2022年9月6日作出了无效决定,维持两涉案专利全部有效。

作为一家在生命科学知识产权领域深耕多年、始终致力于维护原创知识产权的专业性涉外律师事务所,坤瑞团队很欣喜地看到,在国家大力推行知识产权战略的今天,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也越来越大。知识产权保护在医药领域尤为重要,每一款重磅药物面世的背后,不但凝聚着研发人员的智慧和汗水,更要面对漫长的研发周期、巨额的研发成本。尊重原研,保护原创,药物领域的专利不应轻易被宣告无效。有效保护原创和鼓励原研是人间正道,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在保护人类社会的未来,没有原创和原研,就没有科技的进步。只有当智力成果能够得到真正的保护,大家才有动力和资金进行科学研究,去不断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

承办该系列案的坤瑞团队人员包括:

封新琴律师

郭杰专利代理师

关祥宇律师

 

 

封新琴

所长,创始合伙人,律师,专利代理师。从事知识产权行业26年。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医药专业委员会原联席主席现常委,现中国分会医药专业委员会主席,入选“IAM Patent 1000”顶尖律师榜单。其代理的“热稳定的葡糖淀粉酶”专利相关的专利侵权和专利无效案件等多件案件曾入选“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例”等。

大连理工大学工学硕士和工学学士,美国马歇尔法学院知识产权法LL.M.,民商法硕士。

 

郭杰

专利代理师,从事知识产权行业15年。北京大学药学院理学硕士和理学学士。

 

关祥宇

律师,专利代理师,从事知识产权行业11年。北京大学药学院理学硕士和理学学士。